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81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8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818號原告 呂亦芬 訴訟代理人 呂明鐘 被告 魏榮 吉訴訟代理人 鄧彬成 被告 魏芙蓉
魏秀雨 魏創志 魏創榮 魏秀洪 魏創興 魏椿權 魏聲權 郭陳罔市 魏秀針 魏乘燈 魏乘政 魏乘洋 魏乘營 魏乘烜 魏一玄 魏廷儒 張麗雲 呂理銘 陳添旺 陳國珍 張幸魏銓興 魏銘興 魏明慧曾美月金燕 曾義興 曾義榮 曾義華 曾春霞 朱素貞 朱素玉 朱素枝見雄 朱祐仟 邢建昌 邢淑敏 邢淑慧魏招妹魏美妹 鄭紹俊 鄭媚媖 鄭紹塘 鄭媚娟 鄭媚娥 魏乘泉郁蓉 魏秀洪 魏秀華 魏秀香 魏秀銂 魏秀琴 魏秀麗 魏乘法 魏乘曜秀玲 邱靜江 蔡豐華桂華 蔡美華 蔡蓉禎 廖紫柔廖阿春 廖萬清 廖惠玲 廖萬從 廖美慧 廖文祥 廖淑文 廖文淵 廖芳儀張春子 張碧張雅櫻 朱秀眉 朱世朱世明 朱秀玲明宏 鍾有鳯 鍾清鳳 鍾榮黃秀鳳 黃秀珠 黃信海 黃信志 黃姿茹 黃佳瑛 兼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李鳳琴 被告 黃敬筌 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洪如朋 被告 魏蘇牙
黃靜妹 蘇廖玉鍾順源魏金枝李玉燕 余建霖 (即 余桂枝 之承受訴訟人) 余業偉 (即余桂枝之承受訴訟人) 余業彬 (即余桂枝之承受訴訟人)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方秀華 被告 楊玉欽
邱家貴雅茵 楊寶桂 楊雅婷 楊榮楊碧霞 楊瑞霞 楊榮壬 楊榮凱 楊榮桂 邱愛珠 邱瑞隆 邱垂杰 蘇金鳳 邱創瑞 邱創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2月6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原判決原本及正本附表一編號27及附表三編號11關於「 邱瑞創 」之記載,應更正為「邱創瑞」;主文關於「編號C所示部分面積二千六百十七平方公尺分歸原告取得」應更正為「編號C所示部分面積二千六百十七平方公尺分歸原告呂亦芬(信託財產,委託人: 呂鑑 家、 呂建德 ,權利範圍:92/1800、92/1800)取得;附表一編號22關於「呂亦芬」之記載,應更正為「呂亦芬(信託財產,委託人:呂鑑家、呂建德,權利範圍:92/1800、92/1800)」;附表三之記載,應更正如本件附表。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卓立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
書記官施春祝附表:
┌──┬─────────────┬─────┬──────┐│編號│共有人姓名│權利範圍│備註│├──┼─────────────┼─────┼──────┤│1│魏芙蓉│60/255│權利範圍比例│├──┼─────────────┼─────┤係按就系爭土││2│魏秀雨│4/255│地原應有部分│├──┼─────────────┼─────┤比例換算││3│魏創志│4/255││├──┼─────────────┼─────┤││4│魏創榮│4/255││├──┼─────────────┼─────┤││5│魏秀洪│4/255││├──┼─────────────┼─────┤││6│魏創興│4/255││├──┼─────────────┼─────┤││7│魏椿權│20/255││├──┼─────────────┼─────┤││8│魏聲權│20/255││├──┼─────────────┼─────┤││9│魏乘洋│25/255││├──┼─────────────┼─────┤││10│魏乘營│25/255││├──┼─────────────┼─────┤││11│魏乘烜│25/255││├──┼─────────────┼─────┤││12│曾義興、曾義榮、曾義華、曾│公同共有││││金燕、曾春霞、 游曾美月 、朱│60/255││││見雄、朱祐仟、朱素貞、朱素│( 魏肇潤 之││││玉、朱素枝、邢建昌、邢淑敏│繼承人)││││、邢淑慧、魏芙蓉、魏蘇牙、│││││魏乘洋、魏乘營、魏乘烜、魏│││││秀香、魏秀銂、魏秀琴、張幸│││││熙、魏銓興、魏銘興、魏明慧│││││、魏乘法、魏乘曜、魏乘燈、│││││魏乘政、魏秀針、魏秀麗、魏│││││秀玲、 魏黃靜妹 、魏乘泉、魏│││││郁蓉、魏秀洪、魏秀華、魏榮│││││吉、鄭紹俊、鄭紹塘、鄭媚媖│││││、鄭媚娟、鄭媚娥、彭魏招妹│││││、李魏美妹、魏創志、魏創榮│││││、魏創興、魏秀雨、魏秀洪、│││││魏椿權、魏聲權、鍾順源、鍾│││││明宏、鍾有鳯、鍾清鳳、鍾榮│││││鳳、黃信海、黃信志、李鳳琴│││││、黃姿茹、黃佳瑛、洪如朋、│││││黃敬筌、黃秀鳳、黃秀珠、陳│││││魏金枝、邱靜江、蔡豐華、邱│││││桂華、蔡美華、蔡蓉禎、張碧│││││輝、江張春子、 朱世宏 、朱世│││││明、朱秀眉、朱秀玲、張雅櫻│││││、 廖李玉燕 、廖文祥、廖文淵│││││、廖淑文、廖芳儀、廖萬清、│││││廖萬從、廖紫柔、謝廖阿春、│││││廖惠玲、廖美慧、 蘇廖玉葉 、│││││邱家貴、楊玉欽、楊雅婷、楊│││││雅茵、楊寶桂、 楊榮林 、楊榮│││││壬、楊榮凱、楊榮桂、楊碧霞│││││、楊瑞霞、蘇金鳳、邱垂杰、│││││邱瑞隆、邱瑞創、邱創詠、邱│││││愛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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