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司票字第29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3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票字第2952號聲請人禾榮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藝文之家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據以請求之本票原本12張。㈡確認狀載債務人藝文之家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
人姓名及其住居所地址(請提出具法定代理權之釋明資料);如有誤載並應為更正。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8年3月19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夢雯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98年3月19日
書記官陳添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