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重訴字第61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重訴字第6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訴字第六一八號
原告世全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兼右二被告共同法定代理人右三被告共同訴訟代理人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 陳明 利息請求之依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王銘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B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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