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96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9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返還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九六八號
原告台灣土地銀行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王慧娟行準備程序。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王慧娟~B法官王慧娟~B法官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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