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簡上字第1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簡上字第156號上訴人 洪正欽 訴訟代理人 張妙芬 被上訴人 施玉雪
杜俊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陳淑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書記官謝璧卉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簡上字第1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簡上字第156號上訴人 洪正欽 訴訟代理人 張妙芬 被上訴人 施玉雪
杜俊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陳淑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
書記官謝璧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