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單聲沒字第9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單聲沒字第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單聲沒字第96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高思婷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
106年度執聲沒字第6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沒收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調偵字第
127號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前經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
3條之1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已於民國106年1月17日期滿。扣案仿冒adidas商標貼紙1張,為侵害商標權之物品,爰依首開規定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刑法有關沒收之相關規定業於104年12月30日、105年6月22日歷經2次修正公布,並自105年7月1日施行;而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2項明定:「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又修正後刑法第11條規定:「本法總則於其他法律有刑罰、保安處分或沒收之規定者,亦適用之。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修正後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第2項亦規定:「105年7月1日『前』施行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次按,105年11月30日修正公布、同年12月15日施行之商標法第98條規定:「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則本於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及特別法優先普通法原則,商標法前揭規定相對於修正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自屬「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而應優先適用,非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
3第2項所稱不再適用之情形,是就附表一所示扣案物品,應適用105年11月30日修正後商標法之特別規定,先予敘明。
三、再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修正後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所謂「專科沒收之物」,係指雖非違禁物,然其性質不宜任令在外流通,如偽造之印章、印文、有價證券、信用卡、貨幣等是(刑法第40條立法理由參照)。復對照刑法第200條、第205條、第219條等規定,所謂「專科沒收之物」,應係指法明文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之「絕對義務沒收」者而言。而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為商標法第98條所明定,該等物品即屬絕對義務沒收之物,檢察官自得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四、經查,被告高思婷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5年度調偵字第127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為1年,應立悔過書,並於緩起訴處分期間屆滿前3個月,完成該署安排之法治教育6小時,而被告業已履行該緩起訴條件,且該緩起訴期間屆滿而未經撤銷該緩起訴處分等情,有上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緩起訴處分書、刑案系統觀護終結原因表、刑案資料查註記錄表等件在卷可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緩護命字第262號觀護卷、105年度緩字第817號緩起訴執行卷參照)。又「adidas」文字組合之商標圖樣1枚,係德商阿迪達斯公司(下稱阿迪達斯公司),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而取得指定使用於貼紙等商品之商標權,則扣案如附表一所示被告出售之貼紙,雖在「adidas」文字外,尚有阿迪達斯公司非指定使用於貼紙之其他商標圖示、草寫Vespa圖樣構成該貼紙之同一平面,係將阿迪達斯公司所有商標權之商標予以商品化的物品;另整體觀察「adidas」文字於該貼紙上之位置、所占面積後,確足使一般消費者混淆誤認商品來源係阿迪達斯公司,乃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乙節,有保二刑大偵二偵辦「高思婷」違反商標法案蒐證照片2張、被告所使用露天拍賣帳號bbkao網頁擷取圖面、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扣押物品清單(104白保3418號)、貞觀法律事務所鑑定報告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資料存卷可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2450號卷第19至23頁、第41至42頁、第49頁、本院卷參照),足認附表一之扣案物為侵害商標權之物,揆諸上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且得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單獨宣告沒收。是認本件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為正當,應予准許。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修正後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2條第2項、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2月18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陳俞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怡君中華民國106年2月18日附表一:
┌───┬──────────┬───────────┐│編號│扣案物名稱│數量│├───┼──────────┼───────────┤│1.│仿冒adidas商標貼紙│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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