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36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8日
裁判案由:專利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三六0六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閻小蓮律師右列被告因違反專利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36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8日
裁判案由:專利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三六0六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閻小蓮律師右列被告因違反專利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