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29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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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九О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蘇盈貴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三時在本院刑事第九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官蔡國卿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靜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