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1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1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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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李俊霖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
書記官葉正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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