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附民字第9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億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生財 被告 蔡宇勝 上列被告因民國100年度附民字第95號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鄧希賢
法官卓穎毓法官陳振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雅雲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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