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133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1332號原告 黃芙玲 訴訟代理人 蘇弘志 律師被告 楊許圓 訴訟代理人 林威伯 律師複代理人 江婕妤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陳琪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書記官蔡明潔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133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1332號原告 黃芙玲 訴訟代理人 蘇弘志 律師被告 楊許圓 訴訟代理人 林威伯 律師複代理人 江婕妤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陳琪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書記官蔡明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