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上字第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上字第50號上訴人 黃董秀貞 訴訟代理人 單文程 律師複代理人 蘇昱銘 律師追加原告 黃湖傳 追加原告 黃雪香 追加原告 黃舜生 追加原告 黃淑惠 被上訴人 黃董樟 訴訟代理人 凌進源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8月27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楊淑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4年8月27日
書記官黃月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