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704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704號

原告 陳怡蓁

訴訟代理人 蘇文奕 律師

陳郁芬 律師

被告 陳冠穎

訴訟代理人 蔡政峯 律師

蘇明道 律師

蘇敬宇 律師

黃紹杰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調查及應辯論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伍逸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康紀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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