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09年度雄簡字第2040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雄簡字第2040號
上 訴 人 崴統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柳克弘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認知執行企管顧問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訓
練費用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年11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
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34,432元,應
徵第2審裁判費新台幣2,1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納,如逾期不繳納,即駁回
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玉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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