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附民字第47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附民字第4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附民字第478號原告 余永宏 被告 吳仁欽 上列被告吳仁欽因竊盜案件,經原告余永宏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8月8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張紹省
法官林維斌法官王瑜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君縈中華民國101年8月10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