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51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51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訴字第1515號原告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甲○○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4年7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叁拾伍萬肆仟零陸拾元,及分別如附表所示之金額,按所列利率計算之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應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按起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時,原聲明求為被告應給付新臺幣(下同)1,367,074元,及如起訴狀附表所示金額,按所列利率計算之利息與違約金之判決,嗣於起訴狀送達被告後,變更其請求為如主文第1項所示,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參諸首揭規定,應予准許,合先敘明。
三、原告起訴主張:被告先於民國92年2月19日向原告借款新臺幣(下同)1,000,000元,約定借款期限至107年2月21日止,被告應自借款日起,以每個月為1期,按期攤還本息,第1年之利率為週年利率3.5%,第2年起則依原告公告之定儲利率指數機動計息(於原告提起本件訴訟時為週年利率4.79%);嗣於93年8月5日,另向原告借款500,000元,約定借款期限至98年8月5日止,被告應自借款日,以每個月為1期,共分60期,按月清償本金及按週年利率7%計算之利息。被告就上開2筆借款倘未按期清償本息時,除應依約定利率給付遲延利息外,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內者,應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則須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且若有一期不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其債務視為全部到期。詎被告就上開2筆借款,分別自94年7月21日及94年2月5日起未依約繳納本息,迄今尚積欠原告借款本金合計1,354,060元,及分別如附表所示金額,按所列利率計算之利息及違約金迄未清償,屢經原告催討均置之不理,其所負債務依約已視同全部到期,爰依上述消費借貸契約之約定,請求被告給付前開款項,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按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1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四、原告主張被告向其借用2筆款項,金額合計1,500,000元,惟2筆借款均未依約按月清償本息,現尚欠本金1,354,060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暨違約金未獲清償等事實,業據其提出借據2份及原告利率指數型房屋貸款個別商議條款約定書1份為證,被告受本院經相當時期之合法通知,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前開法律規定,應視同自認原告主張之事實,故原告前述主張堪信為真正。
五、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又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向原告借款共計1,500,000元,惟未依約按期清償利息,迄今尚積欠原告借款本金1,354,060元,及分別如附表所示金額按所列利率計算之利息暨違約金未清償,則依其與原告簽訂之借據後附約定書第5條第1、6款約定,其債務均視為全部到期,從而,原告依據消費借貸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為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給付,自屬有據,應予准許。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94年7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鍾啟煒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華民國94年7月29日
書記官林素妃附表┌──┬─────┬──────┬────────────────────┐│編號│金額│利息│違約金│││(新臺幣)│(民國)│(民國)│├──┼─────┼──────┼────────────────────┤││捌拾柒萬│自94.07.21│自94.08.22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陸仟肆佰│起至清償日止│內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一│肆拾捌元│按週年利率4.│按上開利率20%計算││││79%計算│││││││├──┼─────┼──────┼────────────────────┤││肆拾柒萬│自94.02.05│自94.03.06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柒仟陸佰│起至清償日止│內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二│壹拾貳元│按週年利率7%│按上開利率20%計算││││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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