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4708號刑事宣示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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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4708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就業服務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宣示判決筆錄97年度易字第470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2上列被告因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97年度撤緩偵字第464號),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29日,在本院第3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黃松竹書記官黃毅皓通譯彭勝懋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附記事項,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甲○○意圖營利而違反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之規定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二、犯罪事實要旨:
甲○○(妨害自由部分另行不起訴處分)係計程車司機,明知附表所示之外籍勞工,係逃逸外籍勞工,竟意圖營利,並基於非法仲介外籍勞工之犯意,於附表所示之時間,非法仲介附表所示之外籍勞工給附表所示之人工作,並以其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用自用小客車載送至附表所示之人住處工作,每仲介1名逃逸外籍勞工,每日可得新台幣(下同)200元至400元不等之代價。
三、處罰條文:就業服務法第45條、第64條第2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
四、附記事項:被告應於民國95年12月25日前繳清新台幣貳萬元公益捐款,捐款對象機關為: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帳號為第一銀行光復分行00000000000號(已於95年12月25日匯款捐贈完畢,並將匯款收據附卷可證)。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二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四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二第一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六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七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二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不得上訴。
六、如有上開可得上訴情形,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中華民國97年12月29日
刑事第三庭書記官黃毅皓
法官黃松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黃毅皓中華民國97年12月29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就業服務法第45條:
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
就業服務法第64條:
違反第45條規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違反第45條規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45條規定者,除依前二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各該項之罰鍰或罰金。
附表┌─┬─────┬─────┬───┬──────┬───┐│編│時間│外籍勞工│雇主│工作地點及工│代價││號││姓名││作內容│新台幣│├─┼─────┼─────┼───┼──────┼───┤│1│96年2月9日│不詳│ 江秀玉 │臺中縣大里市│3日│││至10日│││中興路1段382│900元││││││巷3號│││││││從事打掃工作││├─┼─────┼─────┼───┼──────┼───┤│2│96年2月15│不詳│ 周曼紅 │彰化縣彰化市│1日│││日│││中山路3段592│1000元││││││號│││││││從事打掃工作││├─┼─────┼─────┼───┼──────┼───┤│3│96年2月16│不詳│ 何秀忍 │臺中縣大里市│1日│││日│││仁化路722號│1000元││││││從事打掃工作││├─┼─────┼─────┼───┼──────┼───┤│4│96年2月間│不詳│ 王春 │臺中縣大里市│1日││││││大元里13鄰中│1200元││││││興路2段124號│││││││從事打掃工作││├─┼─────┼─────┼───┼──────┼───┤│5│96年2月1日│菲律賓籍│ 林瑤婷 │臺中市西區金│1日││││ELSIE││山路51號5樓│1000元││││SURIAG││之2││├─┼─────┼─────┼───┼──────┼───┤│6│96年2月間│菲律賓籍│不詳│林新醫院│1日││││MANANSALA││從事打掃工作│1500元││││EVELYN│││││││TEDEO││││├─┼─────┼─────┼───┼──────┼───┤│7│95年11月15│BUCCAHI│不詳│桃園縣楊梅鎮│每月│││日以後│CHRISTINA││某處│1萬800││││BANGALAO││從事打掃工作│0元│├─┼─────┼─────┼───┼──────┼───┤│8│95年8月│菲律賓籍│不詳│南投縣埔里鎮│1日││││PADILIA││某處從事打掃│1000││││MARISSA││工作│元││││DOCTOLERO││││├─┼─────┼─────┼───┼──────┼───┤│9│96年3月間│菲律賓籍│不詳│彰化縣彰化市│2日││││CALIBUSO││秀傳醫院從事│1200元││││MARIANITA││看護工作│││││ANASTACIO││││├─┼─────┼─────┼───┼──────┼───┤│10│96年1月9日│菲律賓籍│不詳│南投縣草屯鎮│10日││││SURIAGA││某處從事打掃│6000元││││ELSIE││工作│││││PAMPOSA││││├─┼─────┼─────┼───┼──────┼───┤│11│96年2月2日│菲律賓籍│不詳│臺中縣大甲鎮│21日││││SIMPINO││某處從事看護│1萬260││││FLOR││工作│0元││││TOR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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