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2年簡上字第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關係不存在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七號
上訴人丁○○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廖凰玎 律師被上訴人保證責任新竹第十信用合作社
設法定代理人丙○○住訴訟代理人甲○○住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租賃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楊明箴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許麗汝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