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0年附民字第1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年度附民字第一一八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被告因民國九十年易字第七二二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0年附民字第1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年度附民字第一一八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被告因民國九十年易字第七二二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