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9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審訴字第109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12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審訴字第1097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芳源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
8年度毒偵字第6294號、109年度偵字第10950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刑事審查庭審判長法官劉美香
法官蔡榮澤法官蔡學誼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霜潔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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