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5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590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辜濓松 訴訟代理人 周侑增 被告 李奎 諒
李胤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蔡盈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
書記官黃瓊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