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14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1460號公訴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惟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緩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14庭
法官陳琪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豪達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14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1460號公訴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惟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緩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14庭
法官陳琪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豪達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