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32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3276號原告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訴訟代理人 周正國
劉育辰 複代理人 黃國興 被告 黃龍洲 訴訟代理人 林月雪 律師
江鶴鵬 律師複代理人 張克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8年1月1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黃信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8年1月19日
書記官傅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