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1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1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1284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辛股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雲林監獄執行中)上列受刑人因竊盜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97年度執聲字第74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甲○○前犯竊盜罪,經判處有期徒刑4年9月15日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97年6月25日以法矯字第0970022677號函核准假釋,而刑期終了日期為民國98年6月1日,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7月3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葉榮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7年7月3日
書記官吳金良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