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法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06日
裁判案由:聲請變更法人捐助章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法字第72號聲請人 林信男 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財團法人鳳凰泌尿科文教基金會章程,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財團法人鳳凰泌尿科文教基金會章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准予變更如附表之條文對照表所示。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財團之組織及其管理方法,由捐助人以捐助章程或遺囑定之。捐助章程或遺囑所定之組織不完全,或重要之管理方法不具備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必要之處分;為維持財團之目的或保存其財產,法院得因捐助人、董事、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變更其組織。民法第62條、第6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係鳳凰泌尿科文教基金會之董事長,該財團法人於民國85年2月12日報經臺南市政府核准設立,已聲請本院核准登記並發給法人登記證書(登記簿第21冊、第11頁、第323號)。茲因應業務需要,提請第8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修訂章程計3條(詳如條文對照表),爰依民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請求裁定准為變更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財團法人鳳凰泌尿科文教基金會變更前、後之章程、基金會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該財團法人第8屆第6次及第7次董事會議紀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6月3日南市教社字第1090641027號函、法人登記證書,該財團法人109年第9屆第1次董事會議紀錄為證,堪信為真實。又聲請人之聲請,核與財團法人之設立精神並不違背,且與民法有關法人之規定亦無抵觸,其聲請變更捐助章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1項前段、第24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許育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
書記官楊意萱附表: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原條文│說明│├─────────────┼────────────┼──────┤│第七條:本會董事會任期每屆│第七條:本會董事任期每屆│││四年,連選得連任,董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董事在│││連任規定,每屆連任不得超過│任期中因故出缺,董事會得│││改選董事總人數的4/5。董事│另選聘適當人員補足原任期│││在任期中因故出缺,董事會得│,每屆董事任期屆滿前三個│││另行選聘適當人員補足任期,│月,董事會應招集會議,改│││每屆董事任期屆滿前三個月,│選聘下屆董事。新舊任董事│││董事會應招集會議,改選聘下│,並按期辦理交接。│││屆董事。新舊任董事,並按期││││辦理交接。│││││││││││││││││││├─────────────┼────────────┼──────┤│第九條:本會董事會每年至少│第九條:本會董事會每年至│││開會兩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少開會兩次,必要時得招開│││會議。會議董事召集之,並擔│臨時會議。會議董事招集之│││任主席。須有過半數董事出席│,並擔任主席。需有過半數│││始得開會,對於議會案之表決│董事出席使得開會,對於議│││,以出席董事過半同意並經主│會案之表決,以出席董事過│││管機關准許後行之,但左列重│半同意並經主管機關准許後│││要事項之特別決議應有三分之│行之,但左列重要事項之決│││二以上董事之出席,以出席董│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事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出席,以現任董事總額過半│││事委託代理出席董事會,委託│數之同意行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人數1/3。│一、章程變更之擬議,如有│││一、章程變更之擬議,如有民│民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條情│條情形並應經過法院為│││形並應經過法院為必要處│必要處分。│││分。│二、不動產處分之擬議。│││二、不動產處分之擬議。│三、解散之擬議。│││三、解散之擬議。│召開董事會之前十日,應將│││召開董事會之前十日,應將開│開會通知連同議案送達各董│││會通知連同議案送達各董事,│事,並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並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列│派員列席指導。會後並將董│││席指導。會後並將董事會議紀│事會議紀錄呈報主管機關核│││錄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備。││││││├─────────────┼────────────┼──────┤│第十條:每年度工作計畫、年│第十條:本會以每年一月一│││度預算、工作報告、年度決算│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業務│││及財產清冊,經董事會同意後│及會計年度,每年一月底以│││函報主管機關備查時間,改為│前,董事會應審定左列事項│││每年1月及每年5月前報送。│,函報主管機關核備。│││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支決算。│收支決算。│││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支預算。│收支預算。│││三、財產清冊(含年度捐助人│三、財產清冊(含年度捐助│││名冊及有關屏劇影本)│人名冊及有關屏劇影本│││四、財團法人應於主管機關備│)│││查後1個月內主動公開工││││作計畫、預決算案之相關││││資料。││││五、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得設置網站,命其將財││││務報表上傳至網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