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68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6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689號聲請人 郭靜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97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因末日為假日順延,於民國100年2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3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鄧德倩┌───────────────────────────┐│附表:100年度除字第68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247│└──┴──────────┴───────┴──┴──┘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3月30日
書記官林孔華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