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3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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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3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違反森林法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39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呂東政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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