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8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金訴字第8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1月12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金訴字第88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高恩賜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湯明純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陳正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馨尹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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