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220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1年上易字第22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易字第2204號上訴人即被告 楊鈞琮 上訴人即被告 童寶麟 選任辯護人 廖宜祥 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詐欺案件,不服台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度審易字第9號,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周煙平
法官陳如玲法官王屏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淑芬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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