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68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0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6897號債權人 鄭榮源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印度商波銳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補繳裁判費新台幣500元。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68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0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6897號債權人 鄭榮源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印度商波銳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補繳裁判費新台幣500元。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