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49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7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749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明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1月7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陳玫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姵君中華民國10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