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26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2664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昱臻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2年度執聲字第311號,101年度偵字第37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吳昱臻因違反商標法等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年度偵字第4229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嗣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商標法業於民國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101年7月1日施行,修正施行前即被告行為時之商標法第83條規定:「犯商標法第81條、第82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修正後則移列至第98條,並規定為:
「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而揆諸商標法第98條之立法理由略以:「(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83條移列。(二)為釐清本條規範之意旨,並杜爭議,爰酌作文字修正。
(三)衡酌犯本章之罪所製造、販賣、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雖非違禁物,然若任令該等物品在外流通,將形成繼續侵害商標權人、證明標章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權益並助長他人遂行侵害行為之情形,即應沒收,以防止其再次流入市面,並降低侵害行為再度發生之風險」等情,可知新舊法規範尚無不同,僅條次由原第83條,調整至第98條,且酌將文字修正,應無法律變更之情事,逕以裁判時法為斷。
三、又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而刑法規定違禁物或得專科沒收之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沒收之物,若案件未起訴或不起訴,則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以裁定沒收之,司法院18年院字第67號著有解釋可資參照。
再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
9條之1亦有明定。另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現行商標法第98條規定甚明,本條係採「義務沒收主義」,法院並無裁量沒收與否之權限;是以,因犯商標法第97條之罪所販賣之商品,應屬刑法第40條第2項所稱專科沒收之物。另檢察官依法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確定後,若本得基於違禁物或專科沒收物之相關規定聲請法院單獨宣告沒收,卻誤引(未援引各該相關規定)或贅引(已援引各該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作為聲請依據時,因該等物品本即屬應宣告沒收且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之物,法院此時仍得裁定宣告沒收(銷燬)之,並自行援引適當之規定,不受檢察官聲請書所載法條之限制(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9號研討結果參照),併予敘明。
四、經查: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前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自101年10月30日起至102年10月29日止,期滿未經撤銷緩起訴等情,有該緩起訴處分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及執行科簽呈在卷可憑。而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印有「JETOY」(捷拓伊社)商標之物品,經鑑定結果為彷冒前開商標之物品,有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中華民國商標註冊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資料、鑑定報告書等在卷可參,堪認屬被告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應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宣告沒收之。且依上說明,前開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屬專科沒收之物,本得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單獨宣告沒收,聲請人雖誤引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為其聲請依據,本院仍得逕予更正援引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以為適用。至於附表編號14、15所示之物品,為被告所有供販賣前開侵害商標權物品所用之物,亦據被告自陳明確,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聲請宣告沒收。綜上,本件聲請人之聲請,除前開更正所援引適用之法條規定外,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59條之1,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解怡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顏淑華中華民國102年11月22日附表┌───────────────┬──┐│編號│物品名稱│數量│├──┼────────────┼──┤│1│侵權Jetoy相本│5個│├──┼────────────┼──┤│2│侵權Jetoy滑鼠墊│21個│├──┼────────────┼──┤│3│侵權Jetoy卡套零錢包│35個│├──┼────────────┼──┤│4│侵權Jetoy擦亮亮手機吊飾│33個│├──┼────────────┼──┤│5│侵權Jetoy便條紙│31個│├──┼────────────┼──┤│6│侵權Jetoy小本記事本│26個│├──┼────────────┼──┤│7│侵權Jetoy小型造型便條紙│31個│├──┼────────────┼──┤│8│侵權Jetoy直立卡片│7個│├──┼────────────┼──┤│9│侵權Jetoy口袋貼│35個│├──┼────────────┼──┤│10│侵權Jetoy萬用卡片貼紙組│5個│├──┼────────────┼──┤│11│侵權Jetoy護照套│4個│├──┼────────────┼──┤│12│侵權Jetoy防電磁波貼紙│20個│├──┼────────────┼──┤│13│侵權Jetoy卡片夾│29個│├──┼────────────┼──┤│14│電腦設備│1台│├──┼────────────┼──┤│15│進出貨單│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