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消債更字第13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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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消債更字第1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消債更字第136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謝佳紋 代理人 丁詠純 律師(法扶律師)上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楊昱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5日
書記官陳玫燕附表:
㈠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
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含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㈡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㈢聲請人陳報目前受聘於「吉利房屋」任職房仲業務,請據實陳
報聲請人自何時開始任職於該公司?每月薪資數額為何?是否領有年終及三節獎金等?並請聲請人提出最近6個月(民國112年4月至112年9月)每月收入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明細表、薪資存摺封面及內頁等)。並應提出『雇主出具』之在職暨薪資證明書(不得以聲請人自行提出之切結書替代),另請說明為何勞保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未有投保於吉利房屋之紀錄?㈣提出「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 謝蕊瞳謝沛樺 」於郵局、銀行
、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存摺』、『集保存摺』)聲請前二年(自110年10月17日起)完整影本(需附完整之存摺封面及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
㈤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並陳報
所有以「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謝蕊瞳、謝沛樺」為「要保人」之各類個人保險(含人壽保單及儲蓄險、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契約書、保險費繳費證明、保單質借情形,並陳報「由該承保公司出具」該等保單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之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為若干?如無個人保險亦請註明。
㈥陳報「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謝蕊瞳、謝沛樺」是否有領取保
險金、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少補助等)、年金(老農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㈦聲請人是否有為期貨、美金、股票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
並提出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證明文件,陳報所投資之基金淨值,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目前持有之股票種類、股數及其現值與相關證明文件。
㈧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
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影本)、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㈨提出汽車一部(即車牌號碼:0000-00、日產廠牌、2007年出廠)
、機車一部(即車牌號碼:000-0000、三陽廠牌、2021年出廠)之現值估價單。㈩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
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聲請人若有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之債
權人,請一併提出全體債權人名冊(含全體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與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款證明。
提出受扶養人謝蕊瞳、謝沛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
清單原本、「1個月內申請」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原本(勿以影本代替)。並說明應受扶養人謝蕊瞳、謝沛樺有無其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人?如另有其他依法應分擔之人,一併陳報其姓名,及其與謝蕊瞳、謝沛樺之關係。並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方式及分擔數額為何?分擔理由為何?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依債務人財產收入狀況報告書內,聲請前二年收入249,626元、
支出739,044元【聲請人必要支出403,044元+支出二位女兒扶養費(7,000元2人24月=336,000元)=739,044元】,收入遠低於支出,請說明聲請人如何支付超出部分之金額,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補正說明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謝蕊瞳、謝沛樺「目前」每月
必要支出是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112年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計算(即以14,230元之1.2倍即17,076元計算生活必要費用)?如否,則請詳實說明目前之必要支出情形,並應提出實際支出之相關單據等(如房屋租賃契約書、電信費用、水電費、加油費用之收據等),以釋明支出情形及必要性。
請據實提出聲請人每月收入詳細計算表,並請列明上開每月收入扣除個人必要生活費用、支出後餘額之計算式。
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式方式分項記載,證物則依序標示編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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