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5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53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志宏本件被告林志宏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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