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49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1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4997號債權人上城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呂鈺貞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李聰棋 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利息起算日為何?㈡債務人為住戶之釋明資料。㈢債務人之最新中華民國102年2月18日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2月18日
書記官田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