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簡易庭112年度屏簡字第655號民事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112年度屏簡字第655號

原告 郭錦

郭錦和

郭榮蘭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黃凱志

被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法定代理人 蔡昇甫

訴訟代理人 陳坤芳

吳金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整,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屏東簡易庭法官曾吉雄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書記官鄭美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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