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112年度屏簡字第655號
原告 郭錦 榮
郭錦和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黃凱志
被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法定代理人 蔡昇甫
訴訟代理人 陳坤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整,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屏東簡易庭法官曾吉雄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書記官鄭美雀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112年度屏簡字第655號
原告 郭錦 榮
郭錦和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黃凱志
被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法定代理人 蔡昇甫
訴訟代理人 陳坤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整,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屏東簡易庭法官曾吉雄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
書記官鄭美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