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7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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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司執消債清字第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清算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70號聲請人即債 李月桃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務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代理人(法 趙興偉 律師扶律師)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之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如表編號1、2、3財產返還債務人。
債務人如附表編號4、5、6、7、8所示財產,以「向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解約後,將保單解約金於本件清算程序中分配予債權人」為處分方法。
理由
一、按債權人會議得議決清算財團之管理及其財產之處分方法、營業之停止或繼續、不易變價之財產返還債務人或拋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18條定有明文。次按法院不召集債權人會議時,得以裁定代替其決議;但法院裁定前應將第101條規定之書面通知債權人,復為同條例第121條第1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業經本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在案,有本院109年度消債清字第55號開始清算民事裁定乙份附卷足憑;又債務人所陳之名下財產,經本院調查後,予以處分如下:編號1所示之存款619元,無變價實益,返還債務人。編號2、3所示之股票為未上市上櫃之股票,認無清算價值,不予變價,返還債務人。債務人於開始清算時,有以債務人為要保人如附表編號4、5、6、7、8所示之保單,截至109年5月27日為止解約金分別為11,988元、3,956元、3,858元、5,785元、5,932元,此有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9年7月5日陳報狀附卷可稽。就附表所示之保單,債務人已具狀表示無法提出現款以代解約,為全體債權人之公平受償,且保單解約金將隨時間而遞減,本院以裁定代替債權人會議之決議,應選任管理人向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解約後,將保單解約金分配予全體債權人。
三、再查,第三人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具狀表示,債務人依保險契約,尚有如附表編號4、5、7、8之生存保險金請求權,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98條第1項規定,屬於債務人之財產請求權,可認為清算財團,本院已於109年10月27日核發支付轉給之函文,請該第三人解繳到院,作為清算財團分配,不另為變價裁定。
四、另附表編號保險滿期保險金171,260元已由第三人解繳到院,不另為變價裁定。
五、斟酌本件清算財團之規模及事件之特性,依首揭規定,不召集本件債權人會議,本院並已於107年1月3日函知各債權人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01條所規定之書面,爰以裁定代替本件債權人會議之決議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附表:
109年司執消債清字000070號清算資產表財產所有人:李月桃編號物品名稱數量單位(新臺幣元)備註1蘆洲民族路郵局存款619元2股票(國寶股份有限公司)105股3股票(聖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223股4富邦人壽-安泰雙星祈福還本終身壽險(保單號碼:F128749604-08)1張依富邦人壽函覆:保險解約金11,988元、92/8/8生存保險金601元、94/8/8生存保險金601元、96/8/6生存保險金601元、98/8/6生存保險金601元、100/8/5生存保險金601元、102/8/7生存保險金601元、106/8/7生存保險金601元,共計16,195元5富邦人壽-安泰雙星報喜還本終身壽險(保單號碼:F1287409604-09)1張依富邦人壽函覆:保險解約金3,956元、95/10/11生存保險金205元、93/10/11生存保險金205元、97/10/9生存保險金205元、103/10/23生存保險金205元、及109年10月16日函覆之生存保險金205元,共計4,981元6富邦人壽-安泰雙星祈福還本終身壽險(保單號碼:F128749604-10)1張依富邦人壽函覆保險解約金3,858元7富邦人壽-安泰雙星祈福還本終身壽險(保單號碼:F129802968-12)1張依富邦人壽函覆:保險解約金5,785元、92/9/15生存保險金301元、94/9/12生存保險金301元、96/9/12生存保險金301元、98/9/11生存保險金301元、102/9/13生存保險金301元,共計7,290元8富邦人壽-安泰雙星報喜還本終身壽險(保單號碼:F129802968-13)1張依富邦人壽函覆:保險解約金5,932元、93/9/10生存保險金308元、95/9/12生存保險金308元、97/9/12生存保險金308元、105/9/13生存保險金308元、103/9/13生存保險金308元、及109年9月17日函覆之生存保險金308元,共計7,780元9富邦人壽增值分紅養老壽險(保單號碼:P222041859-01)1張保險滿期保險金171,260元,已由第三人解繳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