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度抗字第89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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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抗字第8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11年度抗字第895號抗告人 林宥全 即受刑人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裁定(111年度聲更一字第4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關於所定執行刑部分撤銷。
林宥全犯如附表編號1至32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其他聲請駁回。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即受刑人林宥全於犯案時年齡僅19歲,年紀尚輕,在社會經歷不足時,誤信損友,致使觸犯法律,然而經過逾4年的服刑,心中甚是悔悟,畢竟詐欺行為對社會的危害延伸,絕對不僅只是被害人的財物損失,更造成社會上人與人的信賴感消失,所以在案後抗告人也積極與多名被害人和解,所沒收的犯罪所得也已繳納完畢,這不只是祈求被害人的諒解而已,更是因心中對自己所犯的下的犯行做出深刻反省。而今抗告人在監內至今表現良好,業已決心報讀監內高中補校,彌補在外學識淺薄,更祈求家人原諒重修家人關係,期望提升自身以期返回社會後能做補償社會、被害人,和一切受到我影響的人,且與抗告人同案之其他被告,定應執行刑時均大幅降低,抗告人本件卻未受合理寬減。懇請鈞長能給抗告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重新從輕裁定刑期,早日重啟更生之機會,陳述人銘感五內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同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係採「限制加重原則」規範執行刑之法定範圍。其目的在將各罪及其宣告刑合併斟酌,進行充分而不過度之評價,透過重新裁量之刑罰填補受到侵害之社會規範秩序,而非絕對執行累計宣告刑,以免處罰過苛,俾符罪責相當之要求,為一種特別量刑過程。又定應執行刑,固屬法院職權裁量之範圍,然其裁量並非恣意,亦非單純之計算問題,仍應兼衡罪責相當、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具體審酌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彼此間之關聯性,如個別犯行之時間、空間、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於時間上、本質上及情境上緊密關聯的各別犯行,提高的刑度通常較少;與此相對,沒有任何關聯、時間相隔很久、侵害不同法益的犯行,則有較高之罪責)、罪數所反應被告人格、犯罪傾向及對被告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情狀,就其最終具體應實現之刑罰而為妥適、合目的性之裁量,以符罪責相當之要求。因此,法院於酌定執行刑時,應體察法律恤刑之目的,綜合上開條件,為妥適之裁量,俾符合實質平等原則,否則即有裁量權行使不當之違失(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1874號裁定參照)。
三、經查:㈠原裁定撤銷(即附表編號1至32)之理由:
⒈原裁定以抗告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32所示各罪,均已先後經
法院判決科刑確定,於審酌此部分所示數罪,性質均相同,皆為加重詐欺案件,犯案時間多屬集中,然因此類型案件係以被害人數計算罪數,受刑人如受有實質累加之此等重刑,處罰之刑度實有超過其行為之不法內涵,亦造成受刑人人格因受長期刑而有所抹滅,暨考量受刑人對定應執行刑之意見等一切情狀,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裁定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固非無見。
⒉然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罪,且依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抗告人於附表所示案件之工作內容,均係擔任車手,負責提領贓款;再加上犯罪時間絕大部分集中在108年1月下旬至3月初之間,甚至有多次犯行均發生於同一日,是以每次犯罪行為之類型、手段之高度相似性及時間之密接性觀之,足見就抗告人而言,各次犯行之獨立性甚為薄弱,僅因被害人不同,侵害之財產法益有異而予各別論罪。是於裁判確定後之定應執行刑程序,仍應考量行為人犯罪所反應出其人格特性,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而為整體之檢視及評價,酌定適合之刑度。
⒊再者,抗告人附表編號1至32所示犯行,雖分別經8個案件裁
判確定,然觀諸各案之犯罪時間,有部分相同,如108年3月4日詐騙犯行,分別由附表編號20至28(嘉義地方法院109金訴字第56號)及編號31至32(嘉義地方法院110金訴字第101號)等2案件判決確定,另108年1月23日詐騙之犯行,則分別由附表編號10至19(苗栗地方法院108訴字第382號)及編號20至28(嘉義地方法院109金訴字第56號)等2案件判刑確定。更可見附表編號1至32所示犯行,確實係同一時期犯罪,僅因被害人散在各地,各自向不同之檢警機關提起告訴,導致嗣後偵查及審理法院不同,又因礙於管轄權問題,未必得以合併審判,因而可能發生同時期犯罪分由不同法院審理並確定之情況,此為司法管轄權制度運作使然,不應於定應執行刑程序時轉嫁為受刑人須承擔之不利益因素,而應由受理定刑聲請之法院,在不受起訴管轄限制之情況下,以受刑人整體犯罪歷程、犯罪特性及刑罰特別預防與個別預防之目的綜合考量,合併為單一之應執行刑宣告,不再因不同被害人由不同法院各別判決確定等因素,對受刑人為重複、過度之評價。⒋基上所述,本院審酌附表編號1至32所示各罪行為差異性甚小
,犯罪時間密集,各案犯罪時間之重疊程度等特性,行為人所犯數罪之惡性程度,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定執行刑恤刑之目的及行為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等因素,認原裁定就抗告人所犯附表所示各罪,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7年8月,有違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等原則,其裁量權之行使,難謂妥適,抗告人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應由本院將原裁定予以撤銷。又檢察官以原審法院為最後事實審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附表編號1至32之犯罪時間,均在各該判決中最先確定之日期(即附表編號1至3之108年8月26日)前所犯,是其聲請核屬正當,而原審法院既已就本案各罪之執行刑為實體審酌,本院自為裁定並無損抗告人之審級利益。
⒌本院爰於附表編號1至32所示各罪定應執行刑之外部界限內,
考量附表所示犯罪,均屬參與同一詐騙集團之詐欺犯行,犯罪時間集中,手法相同,各罪差異性甚低,並斟酌各自曾經定應執行刑、及遵循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兼衡刑罰矯正犯罪行為人之惡性及社會防衛功能、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等因素,及參酌抗告人對定應執行刑之意見(見原審聲字卷第219至221頁)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
主文第2項所示。㈡原裁定駁回(即附表編號33)之理由:
至聲請意旨雖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33所示之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之刑,然受刑人大部分犯罪,依該案判決書所載,時間應為民國108年9月7日起至108年9月10日(以接續行為終了之時為止始為完結)。揆諸前開說明,附表編號33所示之罪,係於最先確定科刑判決之日期「108年8月26日」後始為終結犯罪,與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要件不符,而無從與其餘案件合併定應執行刑。原審就此部分之聲請予以駁回,並無違誤或不當。抗告人就此部分提起抗告,難認有理,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第413條、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第53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吳勇輝
法官吳錦佳法官包梅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
書記官許雅華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附表:受刑人林宥全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8年2月20日108年2月20日108年2月21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706、5186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40號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706、5186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40號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706、5186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4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竹地院新竹地院新竹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506號108年度訴字第506號108年度訴字第506號判決日期108年7月26日108年7月26日108年7月26日確定判決法院新竹地院新竹地院新竹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506號108年度訴字第506號108年度訴字第506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8月26日108年8月26日108年8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新竹地檢108年度執字第5181號(編號1至19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執助字第3080號執行中)編號456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1月犯罪日期108年2月22日108年2月22日108年3月3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桃園地檢108年度偵字第9882、13416、14482、17424、20271號桃園地檢108年度偵字第9882、13416、14482、17424、20271號桃園地檢108年度偵字第9882、13416、14482、17424、2027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判決日期109年2月13日109年2月13日109年2月13日確定判決法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3月17日109年3月17日109年3月1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桃園地檢109年度執字第7052號(編號1至1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執助字第3080號執行中)編號789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8年2月23日108年3月3日108年1月28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桃園地檢108年度偵字第9882、13416、14482、17424、20271號桃園地檢108年度偵字第9882、13416、14482、17424、20271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611、688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553號判決日期109年2月13日109年2月13日109年4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桃園地院桃園分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1204號108年度訴字第55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3月17日109年3月17日109年5月28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桃園地檢109年度執字第7052號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58號(編號1至1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執助字第3080號執行中)編號101112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8年1月24日108年1月24日108年1月23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判決日期109年5月6日109年5月6日109年5月6日確定判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6月10日109年6月10日109年6月1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35號(編號1至19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執助字第3080號執行中)編號131415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08年2月1日108年1月25日108年1月25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判決日期109年5月6日109年5月6日109年5月6日確定判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6月10日109年6月10日109年6月1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35號(編號1至19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執助字第3080號執行中)編號161718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1月犯罪日期108年1月29日108年1月28日108年1月28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判決日期109年5月6日109年5月6日109年5月6日確定判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6月10日109年6月10日109年6月1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35號(編號1至19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執助字第3080號執行中)編號192021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08年1月31日108年1月23日108年1月25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7、3049、3279、3321、5033號、108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1049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苗栗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判決日期109年5月6日109年9月29日109年9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苗栗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382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6月10日109年11月6日109年11月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35號(編號1至19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執助字第3080號執行中)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37號(編號20至28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編號222324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08年1月25日108年3月4日108年3月4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判決日期109年9月29日109年9月29日109年9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1月6日109年11月6日109年11月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37號(編號20至28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編號252627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3月(共6罪)犯罪日期108年3月4日108年3月4日108年3月4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判決日期109年9月29日109年9月29日109年9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1月6日109年11月6日109年11月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37號(編號20至28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編號282930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108年3月4日108年1月22日108年3月5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713號等、108年度少連偵字第67號、109年度偵字第1005號等、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6888號桃園地檢109年度偵字第612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嘉義地院中高分院桃園地院案號1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126號109年度審金訴字第221號判決日期109年9月29日109年12月8日110年1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嘉義地院中高分院桃園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126號109年度審金訴字第221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1月6日110年1月11日110年2月2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37號(編號21至28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苗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84號桃園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842號編號313233罪名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加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2年犯罪日期108年3月4日108年3月4日108年9月7日至108年9月10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嘉義地檢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9號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09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1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1號108年度訴字第1339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31日110年8月31日109年5月27日確定判決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1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1號108年度訴字第133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10月21日110年10月21日109年6月2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173號(編號31至32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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