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2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4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426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杰穎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2年12月14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郭世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彧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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