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38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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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38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388號聲請人 張舉能 即 張卓之 繼承人代理人 管淑君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24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5年6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惠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
書記官黃頌棻┌─────────────────────────────────────────────┐│股票附表:105年度除字第38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2│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3│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0000-0│1│1000││├──┼──────────────┼──────────────┼───┼────┼───┤│0004│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