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家訴字第3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家訴字第3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07日

裁判案由: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年度婚字第三五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婚姻不成立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確認原告與被告間之婚姻關係不成立。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七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謝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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