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簡附民字第2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簡附民字第292號原告 周淑真 被告 陳國涼
(現在法務部○○○○○○○○執行強制戒治中)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簡字第28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王素珍
法官陳怡潔法官陳建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
書記官李政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