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105年度湖小字第706號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裁定
                  105年度湖小字第706號
原   告  賴虹羽
被   告 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約翰
訴訟代理人  嚴溢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十
時十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2月2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李昭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2月2日
書記官王美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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