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彰訴字第4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周侑增
被 告 黃升塏 即 黃宏嘉
黃綉靜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彰化簡易庭法官廖政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書記官彭品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彰訴字第4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周侑增
被 告 黃升塏 即 黃宏嘉
黃綉靜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彰化簡易庭法官廖政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
書記官彭品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