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989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促字第198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促字第19895號債權人 侯珷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佑典開發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之正確姓名為何?(查聲請狀當事人欄債權人
之姓名為 侯武文 ,與狀尾之具狀人簽章不符)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8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5年8月5日
書記官童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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