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簡上附民移簡字第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25號原告 王詩閔 被告 蔡明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
民事第九庭法官曾育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書記官林祐均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簡上附民移簡字第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25號原告 王詩閔 被告 蔡明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
民事第九庭法官曾育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書記官林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