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更一字第148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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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訴更一字第14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營造業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更一字第148號原告華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沈福靈 (董事長)訴訟代理人 黃育勳 律師被告新北市政府代表人 朱立倫 (市長)訴訟代理人 吳旭洲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營造業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1年2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王立杰
法官許麗華法官楊得君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
書記官徐子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