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12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賭博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一二四二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被告丁○○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因賭博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吳勇輝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李國敬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12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賭博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一二四二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被告丁○○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因賭博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吳勇輝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李國敬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