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119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119號

原告旺誠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清男

訴訟代理人 孫丁君 律師

謝建弘 律師

姜衡 律師

被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國顯

訴訟代理人 劉蕙瑜 律師

陳建安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關於被告向原告追繳押標金之行政處分是否有效之前提事實,另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96號行政訴訟尚未確定,故本案有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2項之情形,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吳佩玲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書記官龍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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