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119號
原告旺誠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清男
訴訟代理人 孫丁君 律師
謝建弘 律師
姜衡 律師
法定代理人 林國顯
訴訟代理人 劉蕙瑜 律師
陳建安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關於被告向原告追繳押標金之行政處分是否有效之前提事實,另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96號行政訴訟尚未確定,故本案有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2項之情形,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吳佩玲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書記官龍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