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 周烱輝 被告 高威揚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27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梁哲瑋
法官黃欣怡法官陳美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旻玲中華民國100年5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 周烱輝 被告 高威揚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27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梁哲瑋
法官黃欣怡法官陳美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旻玲中華民國100年5月27日